致:各船舶与船舶管理公司
关于不得擅自关闭LRIT或AIS的通知
巴拿马船旗国于2019年8月19日发布的第106-048-GDMM号通告与伯利兹船旗国于2019年11月13日发布并于2020年6月5日修订的第MMN-19-005R1号通告,分别要求船舶在正常营运中不得擅自关闭LRIT或AIS,否则船旗国将对船舶进行罚款甚至强制除籍。
SOLAS CV/R19.2.4.7要求:配备AIS的船舶应使AIS始终保持运行状态,但国际协定、规则或标准规定需要保护航行信息的情况除外。
SOLAS CV/R19-1.8.1.1要求:主管机关应有权接收悬挂其国旗船舶的LRIT信息,无论此类船舶位于任何位置。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关闭LRIT或AIS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船旗国说明并申请授权,待船旗国正式授权后才可以临时关闭LRIT或AIS。
对于悬挂伯利兹船旗的船舶,如需临时关闭LRIT或AIS,应提前向船旗国技术部(联系邮箱technicalofficer@immarbe.com;technicalofficer2@immarbe.com;techsupport@immarbe.com)报告并获得授权。
如擅自关闭LRIT或AIS,对于悬挂巴拿马船旗的船舶将处以一万美元的罚款,甚至强制除籍;而对于悬挂伯利兹船旗的船舶,将处以最高五万美元的罚款,甚至强制除籍。
上述船旗国的相关通告附后。
如有疑问,可联系本社技术部。
IBSChina技术部
Tel.:0411-82772392
E-mail: techdep@ibs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