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船舶与船舶管理公司
关于MLC公约2018年修正案生效的通知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2018修正案将于2020年12月26日生效。
该修正案在规则A2.1(海员就业协议)里,新增第7条:各成员国应确保海员就业协议在由于海盗或者针对船舶的武装劫持等行为导致的海员被劫持期间持续有效,无论这份就业协议是否已经到期或者任何一方申明暂停或者终止合同。
在规则A2.2(工资)中新增第7条:一旦因海盗或者针对船舶的武装劫持等行为导致海员被俘在船或被劫持离船,其海员就业协议及其相关集体协议或适用国内法规中的工资和其他权利(包括家庭汇款)在海员整个被劫持期间也应该持续支付,直至海员被释放或者在被劫持期间死亡。
鉴于上述公约的修正,船舶管理公司应:
1、在2020年12月26日之后签订的船员就业协议应包含上述修正案的内容。2020年12月26日以前签订的协议可不重签,但仍适用上述修正案。
2、船舶在进行相应MLC审核时,按船旗国的要求对DMLC Part I和Part II进行更新。
3、应对船上配备的MLC公约进行更新,包含上述修正案内容。
如有疑问,可联系本社技术部。
IBSChina技术部
2020年11月19日
Tel.:0411-82772392
E-mail: techdep@ibs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