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商船通告MMN-20-005, IMMARBE对海员就业协议(SEA)展期的申请流程进行行政更改。
伯利兹船旗国已实施预申请标准,必须满足该预申请标准后船旗国才会接受SEA展期的申请。
预申请标准:
1)一切尝试海员遣返但未成功的可靠证据
2)过去和将来停靠港已公布的当地限制
3)船舶航海日程
申请标准:
如经审查所有申请材料符合要求,船旗国将批准SEA展期:
1)“SEA过期或将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4月30日之间过期,且海员已达到最大服务期限和/或且由于当前通行限制该海员遣返受阻,在该海员同意下SEA可以从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3个月;
2)在这种情况下,原先协定的条款和条件将继续适用;
3)有关此类展期的任何协议必须由海员签署并由非本协议的当事方见证;
4)如关于船旗国在船人员出现任何紧迫问题,请将详细信息直接发送给海员经理,邮箱为seafarersmanager@immarbe.com,并抄送seafarerofficer1@immarbe.com;
5)请注意船旗国将对受影响的海员分别签发SEA展期,因为船旗国将仔细评估这些案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张证书的费用为每人$100。
对于SEA展期,需要以下相关信息:
1)受影响SEA的副本;
2)受影响海员COE或COP的副本;
3)船舶当前雇用海员名单的副本;
4)船长的正式请求信,由受影响海员署名;
5)船舶详细情况
6)海员遣返的行动计划
更多详细内容,请参阅下附通函ICL-20-005